为进一步夯实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基础,晋江近日正式印发修订后的《晋江市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修订的政策共八部分30条,较2023年版新增2条、修订14条。
本次修订针对性回应了基层服务同质化不足、优质资源下沉不够等问题。新增的两条扶持条款直指关键:一是强化中医质控,支持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工作,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与监管,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二是推进资源下沉,鼓励基层单位对接上级专家,建设“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或“特色巡诊点”,促进优质资源延伸,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在14条修订条款中,多项支持措施得到优化与升级。“支持创建成果升华”取代原“支持中医医院建设”表述,旨在促进中西医医院公平竞争。“支持旗舰科室建设”的补助范围从单一国家级拓展至国家、省、泉州市三级梯队,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激励不同层级机构积极争创。
针对已超额完成建设目标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政策导向从追求数量转向提升质量,取消具体数量限制,鼓励普惠性建设,并将“示范中医阁”表述调整为“精品中医阁”,引导基层中医阁提质升级。
在管理体系方面,政策明确,晋江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需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与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提升就医体验的牵头主体,由晋江市中医药学会调整为晋江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期制定更贴合基层实际的诊疗规范。
监管力度同步加大,新增依法打击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行为的刚性条款。中医药科研规划也被纳入晋江市科技发展总体规划,以统筹资源、打破部门壁垒。
人才激励方面,新增对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名中医”称号的所在单位给予30万至5万元不等的补助,填补了原政策在名中医培育激励上的空白。同时,对原政策中涉及工资福利待遇、职称晋升加分的具体量化表述进行了合规性修改,将激励措施制定权下放至各医疗机构,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
此外,政策还鼓励中药材种植采用轮作、间作等灵活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建设各级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并深度挖掘本土中医学术流派传承经验。
在财政保障上,政策明确以2024年525万元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为基数,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投入,建立稳定的长效保障机制。
此次系统性修订,旨在全方位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与产业文化协同发展,标志着晋江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记者 李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