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临近,为给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的应试环境,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结合“静夜守护”行动,联合各镇(街道)加大对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中考保驾护航。近日,该局联合梅岭和池店的综合执法队查处了两起违规建筑施工噪声案件。
11日23:48,池店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池店镇泉安北路某工地产生施工噪声,现场施工单位正在进行地下室顶板浇筑作业。
14日12:30,梅岭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到市民投诉称,梅岭路某工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施工单位正在进行墙柱浇筑作业。
经调查核实,上述施工单位违反了《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和《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晋江市城管局责令涉事单位立即改正,并对其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条例对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因特殊需要(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等部门的许可,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新法同时对违规建筑施工产生噪声行为制定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一旦违规将被处以二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还可以责令暂停施工。(记者 朱艳 通讯员 刘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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