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9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何茹莲 林依馨)“哐”地一声,一辆小车方向一偏,撞上了路边电线杆。27日14时许,这一幕发生在晋江世纪大道三创园附近林口往罗山方向。
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称,晋江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撞上电线杆的小车受损严重,停在人行道上,车头的前挡风玻璃破裂,车头严重变形,车身刮痕明显,车内安全气囊全部弹出,所幸驾驶员并无大碍。
不过,事发路段视线及路况良好,驾驶员怎么会发生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民警通过询问驾驶员及调取行车记录仪了解到,事发前,红色小车驾驶员康某在世纪大道辅道上正常往前直行,突然对面一辆皮卡车逆向驶来,为避让皮卡车,造成车辆失控曲折向前行驶,直到撞上路边的绿化树和电线杆方停下。
民警通过调取事发周边路段监控锁定皮卡车号牌并通知驾驶员陈某前往中队处置,同时对其逆向行驶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该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并起到作用,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上路行驶,就应做到遵守交规,把安全时刻放在心上,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