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8日讯(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白荣辉杨晓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还是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18日上午,在世纪大道晋江市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一位驾驶员因“隔夜酒”将车停在路口久久不动,从而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
上午9时许,在世纪大道晋江市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一辆白色东风牌小型轿车停在这里久久不动,赖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为避让它,在变道时与后方陈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无人员伤亡。赖某下车后发现白色东风牌小型轿车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多次敲打车窗都毫无反应,便立即报警。
晋江交警赶到现场时,多次敲打白色东风牌小型轿车的车窗,尝试唤醒驾驶员。约莫10多分钟后,驾驶员李某才苏醒下车。民警发现李某身上散发着酒气,经过检测后结果却显示酒精含量达到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李某非常懊悔,他告诉民警,昨天晚上喝的酒不多,但喝到凌晨2点多才去睡觉,没想到还是因“隔夜酒”的原因,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睡着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交警提示:如果喝酒的话,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酒后24小时内最好不要开车。酒驾害人害己,请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拒绝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