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丁健源 林依馨 文/图)经过路口未减速,渣土车直接追尾前方在等红绿灯的小货车和摩托车,好在没有人受伤。25日,晋江交警通报该起案件,判定由渣土车驾驶员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监控显示,渣土车撞上了前方的货车和摩托车
事情发生在11月22日,地点在晋江社马路洋柄灯控路段。根据监控显示,当天下午2时许,周某所驾驶的渣土车在社马路往永和方向行驶,行驶至洋柄灯控路段时,追尾前方正停车等红灯小货车,随即又撞倒左前方的摩托车后方停下。小货车在冲击力作用下被推行5米远,摩托车也被土方车碰撞牢牢卡在车前左侧保险杠。所幸摩托车上两人迅速脱离摩托车,逃离货车范围,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周某交代,事发前其与前方小货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当周某发现前方小货车已经停下来等待红灯,其赶紧采取紧急制动,但该路段恰巧下坡,刹车距离又太短,未能及时刹住车,导致直接撞上前方小货车及左前方的二轮摩托车。
周某在经过灯控路口时未提前减速是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民警判定周某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