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生货物交易,却花10万元购买了26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并因此赚了28万元。24日,记者获悉,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晋江市池店某鞋业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辉(男,40岁,晋江池店人)。
2015年2月,负责公司生产和办税的林某辉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票贩子丁某。丁某自称在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多少有多少,而且保真。禁不住煽动,林某辉花5万多元找丁某买了14张河南商丘东某皮业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39万元,税额23万元,价税合计162万元。这1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税务局抵扣了23万元税款。扣掉5万多元的“买票费”,林某辉净赚近18万元,让他尝到了虚开发票带来的甜头。
2015年6月,河南商丘东某公司的吴某主动与林某辉联系,问其是否还需要买票,东某公司可以直接卖给他,省了中间商丁某赚差价,开票费还可以便宜0.5%。于是林某辉又花5万多元买了9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8万元,税额15万元,价税合计103万元,到税务局抵扣15万元税款,扣掉开票费,又赚了近10万元。
据民警介绍,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违法行为,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到5万元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今年12月,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很快查明林某辉所在的受票方晋江池店某鞋业公司从未与开票方东某公司有过货物往来,林某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2月17日,林某辉被警方抓获,对其所犯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洪亚男通讯员林璟娜黄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