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凌龙 蔡均君)今年41岁的安徽男子洪某持刀讨债,最后债没讨到,反而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18日,洪某因涉嫌危害他人安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3日。
昨天下午5时许,晋江青阳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到其店里闹事,对方手里拿着一把西瓜刀。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青阳街道莲屿社区一小吃店内。当时,店里两名男子还在吵架,桌上放着一把西瓜刀。
争吵的两人,分别为洪某和潘某。今年41岁的洪某,来自安徽,据他介绍,自己年初接下了一空调安装的工程,迄今仍被潘某拖欠11万元左右的工程款。期间,他多次电话找潘某讨要工程款无果。
当天下午,洪某再次打电话向潘某催款后,双方言语不和,发生纠纷。一气之下,洪某在路边摊买了一把西瓜刀,直接冲到了潘某女友店里,想找潘某讨要说法。
“我也是被欠了那么久的债,一时冲动才会拿刀去讨债。”洪某对自己一时冲动下的行为后悔不已。
办案民警苏警官称,洪某持刀讨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涉嫌危害他人安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当途径、合法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切勿走极端,否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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