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刘金华、王黎 )22日下午,泉州晋江海事处、福建省海警第二支队三大队及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签署《晋江市海上综合执法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晋江市海上综合执法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签署合作协议
巡航执法
根据《晋江市海上综合执法合作协议》,三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合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各自管辖分工,就强化科技管防资源共享、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执勤、加强海上执法办案协作、清理取缔“三无”船舶、联合处置海上突发事件、开展联合宣传扩大影响等方面开展合作,这对探索积累海上一线综合执法实践经验,从而建立海域综合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海上区域力量的整体效能,维护海域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结束后,三方执法人员分别乘坐海巡“08606”、“海警35102”和“渔政35318”开展了辖区海上联合巡航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