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沪环保中队协同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和晋江市深沪派出所民警联合对位于深沪镇一处拉链喷漆加工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据调查,该加工点未在晋江市环保局或者上级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拉链喷漆加工点的生产设备、设施、排污情况及周围环境,并向现场人员了解加工点的相关情况。现场发现该喷漆加工点配套4台滚喷机、1台甩干机、3个清洗桶、6个除油桶,加工点地面淤积有生产废水,车间外排口及外排口正在排放废水。
据介绍,该拉链喷漆加工点没有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拉链除油及清洗工序,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加工点车间外排口及外排口进行采样送晋江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根据该监测报告,车间外排口废水中的污染物锌、镍、总铬分别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晋江市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晋江市公安局侦办。目前,业主陈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记者_蔡斯洵通讯员_许少哲 叶兴灿 杨罗怀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