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晋江新闻网8月24日讯 昨日,晋江召开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福建省前列,努力把晋江建设成为高新企业集聚、科技要素密集、创新创造成果丰富、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及科技服务体系完善的综合性、开放性科技创新型城市。
实施意见主要从产业转型升级、企业主体地位、区域创新发展布局、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等六个方面推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实施意见指出,晋江将积极完善覆盖新兴产业全成长过程、全要素资源支持政策,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推动新兴产业一批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孵化转化。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园、智能装备园、创意创业创新产业园、海洋生物园等产业园区建设,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龙头、核心项目,带动吸引上下游配套,推动光电信息、智能装备、海洋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要大力实施晋江市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工程,鼓励和引导传统企业顺应产业发展新趋势,与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跨界融合,促进高新技术无缝对接传统产业,在纺织、服装、制鞋等优势主导产业中主动融入“智能制造+”“物联网+”“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大健康+”新概念,融入科技创新元素,发展成为智慧化、绿色化、健康化、社交化的新产业。
实施意见指出,晋江要建立以产业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探索“企业自主命题实施,政府后续评估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鼓励自主创新、自创品牌、自我创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鼓励设立研发准备金,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投入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
实施意见表示,要完善人才培养提升机制,围绕建设“人才强市”战略,突出引育并举、以用为本,全力推进人才工作赶超行动,完善人才、项目、平台、资金一体化的政策体系,以最灵活的机制、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越的环境,不断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和激情,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领航计划”。要实行开放的引才引智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海峡计划”,利用4年时间,晋江市财政投入3亿元,引进100个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记者 齐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