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提醒,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8月5日8时开始填报,将于8月7日18时截止。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就不能再进行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了,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填报志愿。
根据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规定,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可适当降分录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记者 陈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