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司法局开展上半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旨在监督“三公经费”的使用,及时发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隐匿、转移“三公经费”支出,切实严控“三公经费”,促进财政资金依法、高效使用,推进作风建设。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三公”经费是否实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审核、报销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经费开支等问题;是否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转嫁“三公”经费及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其他情况。
晋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专项检查制度、完善监管和防控长效机制,增强了对“三公经费”依规依法使用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批手续。同时,也增强了成本意识,严控经费开支,加强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确保只减不增。(记者 许春 通讯员 张友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