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挪车,没有开车上路,怎么算酒驾呢?”近日,张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处以6个月以内的拘役,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他自称并没有开车上路行驶,只是挪一下车。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只要是喝了酒开车,车辆有移动,即使没有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同样属于涉酒驾驶。
7月19日17时许,张某接到市民给他打电话称,他的小车挡住了其它车辆,无法进出,让他去挪一下车。张某在挪车过程中,碰倒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摩托车。这时,青阳派出所的巡逻人员刚好经过,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张某全身都是酒气,怀疑张某涉嫌酒驾,便将张某移交交警一中队进一步处理。
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9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张某称,他19日上午刚从河南到晋江,中午在其亲戚家吃饭期间有喝酒,直到下午3时许结束。当天下午5时许有人打电话给他让他挪车,当时也没多想,就下来挪车了,也没意识到这会涉及醉酒驾驶。(记者 林雅萍 通讯员 蒋巧玲 庄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