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日讯 海都记者从晋江市综治办、公安局获悉,晋江市政府已同保险机构签订新一年的社会综治险协议。今起,持晋江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并实际在晋江居住的外来人口,将首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社会综治险”)保障范围。同时,晋江市户籍人口的家庭财产盗窃损失保障区范围,也将覆盖至石狮市。
晋江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4月1日起,晋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试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晋江市政府投入1170万元,对全市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每户投保40元/年。截至昨日,社会综治险服务已累计结案理赔2517起,结案金额574.73万元。
新的社会综治险延续去年的保险项目,包含家庭财产自然灾害损失、家庭财产盗窃损失、“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责任、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政法干部及镇村干部责任五个项目,总保险额达1170多万元。根据新的协议,持晋江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并实际在晋江居住的外来人口,也被纳入保障范围。这意味着,“新晋江人”在晋江市行政辖区内,遭遇盗窃、“两抢”、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损失,以及居住在工厂宿舍内遭受盗窃,造成本人财产损失(不包括工商企业所有财产损失)等,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凌龙 雅丽 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