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去年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当前,福清争创新一届(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正在掀起高潮,福清市主动加压,高点定位,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创建机制,纵深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更优质量迈进。那么,为什么已获评“全国文明城市”还要继续创城?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行届期制,每三年一届。中央文明委将对已获评城市实行每年一测评、三年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最终决定这一荣誉称号是否保留。”市委文明办干部林俞杰介绍说,福清市于2020年成功获评第六届(2018-2020年度)全国文明城市,目前正在争创第七届(2021-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市。从本届开始,中央文明委对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的复评将更加严格:一是复评主体由原来委托省委文明办复评改为由中央文明办组织复评。二是复评方式由原来的下半年集中复评改为不定期、多批次、不通知、回头看的方式。
“从第六届到第七届,可以说要求更加严格,难度也增加了不少。所以,创城工作不仅需要我们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全市人民的继续关注和支持,共同巩固提升我们的创城成果。”林俞杰表示。
作为新一轮创建周期指导各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大纲,2021年版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与2018年版相比,在测评标准上主要有2个变化:一是测评内容更加完善。设置了10个测评项目、72项测评内容、105条测评标准。虽然测评指标总量有所精减,但测评项目更多,内容也更加完善,其中不少测评标准进一步细化了要求。其中,在测评内容方面,新增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城市商贸综合体、综合写字楼等项目;在测评要求方面,对缆线规整、广告设施、公益广告景观小品、路面保洁、电动车牌照等项目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创建标准有所提高。比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群众创建满意度、诚信建设满意度等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记者 夏巧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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