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8日—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8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9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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