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7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下同)。
“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毕业硕士研究生;
(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
(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
(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
(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
(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1)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其中,“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4)夫妻分居(符合户籍进杭条件);
(5)随军调动。
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须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