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身在互联网产业中的人来说,“量”是一个必须追求的目标。Yomi是安徽一所高校的准大四生,最初做直播时,她只是想“自己玩玩”,但当她有几千名粉丝后,有四五家经纪公司想把她纳入麾下。出于安全考虑,Yomi拒绝了几位在网上联系她的“星探”,选择了一家朋友介绍的公司签约,这意味着她开始通过直播获得收入。Yomi做直播的收入分为底薪和提成两部分,其中提成和观众的“打赏”直接挂钩。“打赏”即观众向主播送出在直播平台购买的各类虚拟礼物,一位主播收到的礼物越多,获得的提成也就越多。Yomi现在有几万名粉丝,粉丝们赠送的虚拟礼物为她带来了每月少则1万元、多则两三万元的收入。
电商或微商可以独立经营,但网络主播不同,如果不与经纪公司签约,基本没有获得收入的可能性。弥粒是北京一所高校教育学专业的大三学生,今年年初,她开始接触手机直播。“我的直播比较随性。我不会只在化妆后直播,素颜时也播,还会直播卸妆。直播内容主要看心情,聊天、跳舞、唱歌都有。”如今弥粒每次直播都能够上她常用直播平台的“热映”,意味着同时有几万名网友在观看直播。但弥粒还没有与经纪公司签约,尽管有一家传媒公司向她发出了邀约,但弥粒还在考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