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约束看电视 易催生犯罪
除此之外,电视还会催生更多的青少年犯罪,模仿效应是最好的例子。著名的心理学家Dale Carnegie曾说过,人最重要的欲望之一是渴望得到重视。而正是这种强大的心理欲望驱使人们做出很多常人不可理解的事情。如曾在美国风靡一时的扎莫拉案,一名少年潜入一位老年妇女家中偷盗,并将主人杀害。这名少年将自己比作一电视节目的主角,并模仿其中的人物角色。无论是出于自己模仿的本能,还是渴望得到重视的内心欲望,青少年都会更容易效仿电视节目中的行为。
青少年每天能从电视上看到大量的性信息、性暗示,甚至性行为,遗憾的是,电视上很少介绍生育控制和自我保护的方法,或者是关于性行为的后果及应承担责任的教育等。因此,儿童对相关生殖健康的认识会受电视节目的影响。这些电视节目给人带来的错误印象必然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
总之,对于青少年来讲,在电视节目日益丰富和开放却又缺乏相应管理和约束的今天,如果不关注他们每天所看电视节目的时间和内容,而放任自流,后果是严重的。
家长是否要完全禁止孩子看电视呢?
研究表明,父母的介入有助于孩子理解电视上的很多行为。例如告知其暴力场面都是精心制作的,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行为会给受害者及家属带来伤痛,也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惩罚,那么就可帮助孩子正视电视内容。
也有研究表明,父母和孩子一起看电视节目不仅能选择健康、有教育意义的节目,有效地控制看电视的时间,而且也能增进亲子之间的交流。
总之,电视作为一个融视觉、听觉为一体的媒介,已深入每个家庭。事实证明,儿童长时间看电视会使其在认知、心理、行为上面临各种风险,家长一定要重视起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儿童看电视有危害
看电视可促进儿童的语言发育,扩大词汇量,有助于大脑的开发,可以拓宽儿童的知识面,直观认识各种从未接触过的物体:各种社会角色、动物、鱼类、鸟类、古生物恐龙等。但是,电视也有其危害性。
1. 易导致斜视
婴幼儿在电视声响的吸引下,往往会侧头注视电视。经常保持同一姿势,自然会造成斜视。稍微大一点的孩子看电视过久,视力会疲劳,为了看得更清晰,有时会不由自主地歪着头看,时间长了也会斜视。
2. 产生近视、散光等眼睛损伤
婴幼儿的视觉调节功能还没发育完善,对于强光的直接刺激,视觉难以调节和适应。而婴儿在欣赏电视时,又特别喜欢看那些屏幕闪动频繁、颜色刺激性强的节目,大人很少能在孩子观看广告时成功地把孩子从电视机前拉走。婴幼儿,特别是两岁以下的儿童,他们的屈光、眼位等调节系统尚未发育完善,看电视肯定对他们的视力发育不利。
3. 诱发孤独症
人在出生之后6个月内所见所闻的学习经验(光、声音的学习经验),会成为成长之后行动的基础。如果让婴儿太早接受过强的光及声音的刺激,婴儿的大脑会对机械的声音产生反应,对于母亲和其他亲人的声音反而没有反应了,这是造成儿童孤独症的一大原因。
对于男孩和女孩来说,很重要的是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要相信,男人和女人,尤其是自己的父母,从总体上来看都是正派、善良的人。否则,他们就会对自己、对异性、对婚姻形成错误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