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林大取消清考前,曾有几个学生参加清考后自觉通过无望,就去找任课老师请求照顾,后来又结伴来到学校教务处求情,都被挡了回去。
“不能把质量控制交给最后的清考,那太晚了,对挽救学业不佳的学生效果不大,要严在平时。”高捍东说,“实行学业警示,就是要早一点把有希望的拉回来,把学业无望的请出去,关键在于关口前移、过程管理、精准帮扶。”
2014年,南京林业大学出台《本科学生学业警示及帮扶办法(试行)》,依学业未完成情节轻重对学生作出黄色、橙色、红色学业警示:每学期学分未超过12分并且不及格两门以上,黄色警示;每学期学分未超过8分并且不及格3门以上,橙色警示;每学期学分未超过4分,或未修学分累计超过40分,红色警示。
其实,教育部早在2005年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就明文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
按照南林大学业警示办法,受到黄色警示的学生,在其第二学期开学补考仍未通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多种形式的课程重修:插班重修、组班重修;再不济,学校会组织暑期重修,专门在暑假的前几周开设重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