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学生的作文题目是《逃离》,有一段这样写的:“武侠小说连同玄幻和言情小说都被学校划为‘禁书’;后来学校又将所有小说一律判为‘毒物’。于是,没有任何缘由地,校长把我们私藏的小说集全收去了。从那以后,小说似乎就从我们的世界消失了。”于是,只能跟自己的哥们儿选择“逃离”这所“禁读”学校。
让人不敢想象,这是一些学校的现实。有的校规、班规就规定:小说与手机不准带进教室,把手机与小说相提并论,并且还把“小说”列在前面。在全社会都在倡导阅读的大气候背景下,这样的规定实在是太讽刺教育了!阅读能够明理、增智、审美等等。这些作用众所周知,但一些教育工作者还要压制阅读行为,把这称之为教育的暴力,毫不过分!
当然,阅读需要指导,这是教师尤其语文老师应有之责。读什么、怎么读,需要教师指引;读的效果如何,则需要教师跟踪。教师在阅读中不能无所作为。还阅读的权利,首先在于“还”,但不能止于“还”。该放的时候要放,让学生自由吃草觅食;该管的时候要管,让学生吸收好书的营养,摒弃庸俗甚至低俗读物。营造这样的“阅读场”,学生才会提升素养,体验到学习的幸福感,提升学习的幸福指数。(孙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