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理由晓悦相信了,两人相约在新街口见面,晓悦提供了身份证、学生证,王辉的朋友梁明带着她来到一家营业厅,王辉等人早已打探清楚,在一些销售手机的营业厅里,会有不少办理“学生购机分期贷”的工作人员,为大学生办理分期购手机的业务。
第一次”兼职”,晓悦办理了分期付款的手续,成功地买到了一部价值6000多元的苹果手机,对方给了她400元的好处费。晓悦尝到甜头后,主动找到王辉,又用同样的方式办理了两部手机,还介绍同学办理了一部手机。谁知王辉帮她们还了一个月的贷款之后,就不还了。晓悦联系不上王辉,贷款公司开始打电话催收,她只能硬着头皮自己还。但是自己办理了三部手机,加上同学的,总共四部手机,晓悦每个月要还两千多的贷款费用,再加上分期付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作为没有收入来源的学生,实在是负担不起,于是她向警方报案。
与晓悦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另外几名找兼职的大学生,她们在提供证件、签合同的时候,只管签字,根本就不看合同,对合同中规定的关于利息的条款一无所知,对犯罪嫌疑人的口头承诺也信以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