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中小学布局规划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充分保障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定“三个增长”,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普通高中省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通过落实教育用地联审联批,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等政策规定,既从源头上提升运行效率,又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三)规范乡村学校撤并处置办法。明确学校撤并的条件、程序,对撤并学校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为中小学闲置校舍提出要求,确保闲置校舍科学、合理、有序处置。
六、中小学布局规划如何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由设区市政府统筹协调,县级政府为主组织实施的领导管理和决策机制,为规划建设开辟绿色通道,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相关扶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校园用地、经费投入以及学校选址难、征迁难、落地难等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监督检查。在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下,通过落实教育、发改、财政、公安、机构编制、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责任,共同推进中小学布局规划、建设。将省级将保障教育用地和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列为“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等综合督政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督查,建立问责制度,保障规划布局落到实处。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