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靖县下发《2015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2015年春季,该县农村(含县城城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全部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及作业本;全县高中阶段课本费限价标准为高一年119元/生·学期,高二年文科47元/生·学期,高二年理科80元/生·学期高三年免收课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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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诗词盛宴中看见书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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