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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权威聚厦大 热议婚姻法解释

  台海网11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樊文岑)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公布实施以来,引发社会各方热议,就如何理解和运用婚姻法解释(三),全国的法学学者、法官、律师在厦大进行了对话。

  2011年11月13日下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论坛在厦门大学科学艺术中心一楼报告厅举行。这是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也是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婚姻家庭法百年回顾与展望活动的一部分。

  在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巫昌祯教授表示,夫妻关系不是一般的关系,在夫妻关系中,财产分配是由身份产生的,带着文明色彩,我们一直提倡同居共财,应该是“不分你我,不分多少,共同享有”,不离婚的话是共同享有财产,离婚了就该一分为二,用来照顾子女、赡养老人,而婚姻法解释(三)有可能伤害夫妻的感情。其余发言的专家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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