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 (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厦商轩) 为进一步刺激消费、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厦门市于近日正式印发《厦门市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
作为“三驾马车”之一,消费在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次厦门市印发的《若干措施》,提出从鼓励做大消费规模到鼓励特定节庆消费,再到支持线上消费、直播电商等15条促进消费增长措施,为厦门消费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其中,鼓励做大消费规模,对大型商贸企业做大消费规模予以增量奖励,单家封顶500万元。此外,促进消费便利化,对本市大型连锁便利店(生鲜便利店)企业新开门店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金额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