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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成品房使用不满5年不得重新进行装修

  厦门市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管理暂行规定》也已进入征求意见稿阶段,这是记者从4月19日举行的2011年“厦门成品房发展高峰论坛”上获悉的。

  成品房即住宅装修一次到位。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有关领导称,在我国现有的人口、资源、环境条件下,必须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目前住建部正在研究,我国将停止毛坯房上市,推行全装修的成品住宅销售。

  从去年4月8日起,厦门岛内新批住宅项目要求实行精装修,岛外也将逐步推进,这标志着厦门从此正式迈进成品房时代。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透露,目前《厦门市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管理暂行规定》已进入征求意见稿阶段。新制度将从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各个环节,对成品房装修做出明确规定。

  另据解读,对于成品房,将不再组织毛坯房阶段的验收,而是必须等到精装修完成后一起验收。此外,成品房使用不满5年的,不得重新进行装修。建设方为成品住宅套内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成品住宅套内装修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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