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一‘车手’团伙覆灭受审”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去年11月2日,冯某到晋江罗山街道一银行,准备为诈骗分子取走四张卡内的24.28万元赃款时落网。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互联网上以“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能提供证券投资信息服务,保证20个交易日获利200%等,骗取他人财物,并雇用官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帮助转账、取款。官某又雇用冯某等人帮助转账和取款。
去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李某等人诈骗向女士75.8万元。而冯某等人受命分头取出这些钱。事后,警方追回19.05万元发还向女士。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不特定的多数人,社会危害性大,予以酌情从重处罚。(本网记者 林小明 实习生 吴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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