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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明年起所有汽车 纳入尾气监管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今年泉州要进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其中一项考核目标是“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要超过80%”。《泉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管理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昨起开始施行。泉州市环保局污控科负责人表示,本月起将逐步推广私家车领取环保标志的工作。

  截至目前,泉州全市共有21家省环保厅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共计25条汽车检测线,分布在鲤城、丰泽、洛江、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9个县(市、区)。其中第二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共12家,分布在每个县(市、区)。为了方便车主申领环保标志,原来设在各县(市、区)环保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申领点,将设置在授权的社会化尾气检测点,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申领一站式服务。

  上月起,《泉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定》开始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管理规定。据了解,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对象是在泉州市注册登记或外地长期驻留本市,并持有效牌证的机动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暂不核发合格标志。

  根据去年制定的计划,今年元旦前,全市所有客运车辆包括出租车,已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的申领。到明年元旦前,全市数十万辆私家车和公务用车均将纳入尾气环保监控范围。2013年元旦起,泉州将对不同环保标志车辆实施限行。(本网记者 吴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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