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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水损费” 遭物业停水停电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连日来,石狮市区南洋路南洋商厦部分商户、住户,先是饱受停水之苦,前日起又开始受停电折磨。昨日下午4时许,本报记者介入后,物业公司暂时恢复了供水供电。但这起因“水损费”引起的纠纷尚未彻底解决,主管部门表示,将从中协调处理。

  黄小姐是在商厦一楼开布行的,8天前,她2间店面被停水,前天又被停电。“物业公司突然要我们每户交219元的水损费,却不对这个收费作出合理的解释,因此很多商户、住户都不想交,接着便被停水停电了。”她说,很多商户、住户认为,停水尚能理解,但物业无权停电,因为他们的电费是直接交给电力公司的,只有水费是由物业代收的。

  昨日上午,该商厦的物业公司、石狮隆兴物业管理公司一陈姓工作人员说,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他们在代收水费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笔水损费,具体数额他并不清楚,物业只知道平均分摊到每户为219元。收取这个水损费的通知18日就已发出,没交钱的商户、住户已被物业停水停电。至于有多少户被停水停电,陈姓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住户们估计有十余户。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馈给石狮市规划建设局公用事业与房地产管理股。相关工作人员称,这家物业公司因未年检资质失效,需重新申请。他们已接到该商厦住户的投诉,但由于水损费是历史遗留问题,主管部门只能从中协调处理。(本网记者 陈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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