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在北京召开。通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关事项提出议案、建议、提案,是反映民声,集中民智,请求国家部委支持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重要渠道之一。国家机关已经予以解决或正在帮助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解决权限在我省的,不作为全国“两会”议案、建议、提案材料。
通知要求各单位于2011年12月10日前书面并通过福建政务信息网报送办公厅。联系电话:0591-87846270;传真:0591-87846532。(本网记者 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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