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福建省残联获悉,从2023年1月起,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再提高。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方面,对生活困难的,一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8元,二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与2016年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时相比,分别提高了114%、28%和114%。
据悉,近期省财政已提前下达2023年补贴资金5.85亿元,确保补贴及时发放,预计将惠及残疾人超70万人次。(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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