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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屏幕有坏点 遭遇退货难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本网记者 林可 通讯员 阮俊 伟凤) 大屏幕液晶电视是不少福州市民首选。但若液晶电视存在坏点,这维权就有些麻烦了。按国家有关标准,坏点是允许的,但多少坏点消费者才能退货或换货呢?

  市民张先生日前在福州一家大型家电卖场花了两千多元买回一台国产某知名品牌液晶电视,师傅上门安装调试后两三天,张先生就发现液晶电视屏幕中央出现黑点(即不发光缺陷),他觉得液晶电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该品牌电视售后人员上门检测后,确定液晶电视存在黑点,但数量少于3个,根据国家有关液晶电视坏点的标准规定,这属于正常现象,不影响正常使用,也不予更换新机。商家可以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但张先生不认可这种说法,遂致电12315投诉。经调解,经销商同意更换新屏幕。

【调查】

  据《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SJ/T11343-2006)规定:液晶电视A区(指屏幕中央宽度与高度相同的区域,其他区域则是B区)里面不允许有任何白发光点或绿发光点,允许有一个红色或者蓝色的发光点;整个屏幕允许有2个不熄灭缺陷,但是在屏幕上任何的1/9屏高和1/9屏宽的区域内不允许有2个及以上白色或者绿色发光点。但这个标准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消费者存有疑问可向商家或售后解决。

【提醒】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液晶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屏幕,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联系商家,以便在包退换期限内实现退换。此外,因家电保修存在诸多争议,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了解不同品牌液晶电视的屏幕标准,并最好以书面形式确认具体售后服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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