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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运合一”VS“建运分离”

  海都网—海峡都时报讯 据记者研究公开资料吃发现,国际上高速铁路建设与运营管理上可以分为“建运合一”和“建运分离”两种模式。

  所谓“建运合一”是指项目法人既负责高速铁路的筹资、建设及高速列车的采购,又负责线路维护、运营和还贷。这种模式有利于采用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与更新标准,保证高速铁路运输组织、设备配置、车底周转运用、线路维护的完整性,以及线路维护技术标准的统一性,确保满足运营的技术需要,有利于运输效率的提高。韩国高铁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

  而“建运分离”是指由一个项目法人负责高速铁路的筹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转让或租赁给高速铁路运营公司,由高速铁路运营公司负责运营或同时负责高速铁路的维护。日本、德国、法国等即采取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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