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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否认“电信联通宽带垄断案”和解

N新京报

  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案调查事件自9日央视独家报道以来不断升温。前日,有媒体报道称,两家公司已经与发改委进行了充分沟通,或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对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士前日否认“和解”说法。据透露,反垄断局前日派出了三路人马对北京市的5家电信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并获得了详细证据证明联通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实行了价格歧视政策。

刚对五家企业调查取证

  前日,有媒体报道称,对联通和电信的反垄断调查案可能会中止。对此,发改委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反垄断局目前正在加紧调查。该人士透露,前日反垄断局派出了三路人马分别对北京光环新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信网创网络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互联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电飞华电力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这5家企业进行调查取证,获得了详细证据证明联通公司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采取了价格歧视政策。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目前,除此之外,发改委已经掌握了很多核心证据。

具备条件才可能“中止调查”

  对于是否可能“中止调查”,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反垄断法》的条文,执法机构确实可以中止或者终止调查,但是必须具备法律提出的条件。

  《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上述负责人表示,即使“中止调查”,发改委还是可以罚的,此外,如果企业整改得不彻底,发改委还可以重新启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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