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调离而非停职

  昨天起,有关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已被停职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流传,但这一说法尚未有官方回应。同时,据《城市信报》9月28日报道,王浩早已不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任职,而是调到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

  “小悦悦事件”让很多网民联想到了多年前的“彭宇案”,而从昨日起,该案主审法官王浩“已停职,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就在微博上广为流传。值得注意的是,这则转载率颇高的消息并没有正式的来源,目前亦尚未得到官方回应。

   事实上,大约四个星期以前,山东的《城市信报》就曾报道过王浩的行踪,只是称其已调任,并未有“停职”的说法,更谈不上“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报道,按王浩原来所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位法官的说法,王浩确实已经调走,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报道中还称,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而按照街道办的一位负责人的说法,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该报道未透露王浩调任的具体时间,网络检索显示,早在2010年12月半岛网的一篇报道中就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政治处在接受记者求证时,就表示王浩已不在该法院任职。

   据称是法学硕士的王浩,因2006年引发极大争议的“彭宇案”而被网民关注。2006年11月20日,一位徐姓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摔倒骨折,老太指认搀扶她的彭宇撞到了她,为此索赔高额医药费。双方最后对簿公堂,2007年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40%的赔偿,主审法官正是王浩。

分享到: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关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官方微博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在线QQ客服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