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曾说过“窃书不算偷”,当下深圳真出了个现代“孔乙己”——一名研究生学历的培训中心教师爱书如命,竟在一年时间内将深圳图书馆2019册书“窃”回家私藏。
昨日,南都记者了解到,这名做出不斯文之事的斯文读书人窃书行为最终败露,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读书人陈先生今年36岁,研究生学历,是深圳一家培训中心教师,他热爱写作,更喜藏书。在教学写作中他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出入深圳图书馆是常事,一来二往让他觉得很麻烦。因为深圳图书馆中馆藏的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图书在外面根本买不到,而书又不能自由带出,即使借也有数额限制。
怎么办呢?他心生一计,每周多次出入深圳图书馆,用小刀将深圳图书馆借阅书籍的防盗标签偷偷刮掉或者直接撕毁防盗标签,然后将自己觉得不错的书籍资料等夹带出来,每次盗取图书8至10本。
去年7月14日下午5时许,他再次盗窃书籍时被图书馆便衣保安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中旬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共盗窃深圳图书馆馆藏书籍2019本。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80032元。警方在他家里将2019本书籍全部缴获,发现这些书基本都是新书,且无一毁坏,于是依法如数返还深圳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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