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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龄童被公园雕塑砸伤 孩子公园互相诉赔偿

  10岁女童萌萌(化名)在西城区人定湖公园游玩时被雕塑砸伤骨折,萌萌认为公园未尽到管理义务,起诉索赔40余万元。公园则表示萌萌攀爬导致雕塑损坏,反诉6000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萌萌的妈妈说,今年4月8日下午,她领着孩子去人定湖公园玩。在公园主干大道旁的石台上,有一个汉白玉的花篮雕塑。萌萌玩累了,就手扶着花盆,坐在石台上休息。不料,石雕花盆底部突然脱落,孩子被带着失去重心摔倒,花篮砸在孩子的大腿上,造成右大腿骨折。

  “现在孩子腿里还有两根钢针,一年后才能取出。事发后孩子4个多月没上学,现在只能每天接送,勉强继续上学。”孩子的妈妈说,孩子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目前双腿不一样长,这次事故会影响其一生。原告方认为,人定湖公园内的设施年久失修,也没有警示标志,公园未尽到管理义务,要求公园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学费等40余万元。

  人定湖公园管理处代理人表示,汉白玉花篮自重25公斤,放置在石台上不可能自己脱落,一定是外力造成花篮脱落。事发地点设有警示标志严禁攀爬,公园也有整套巡查维修制度。公园入口有游园须知,禁止攀爬、进入水池等,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公园对萌萌的受伤没有过错,不同意赔偿。不仅如此,公园还要求萌萌赔偿6000元。

  萌萌的家人说,萌萌绝对没有攀爬的行为,最好的证明方式就是把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调出来。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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