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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高招办”诈骗考生

  8月10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高考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冒充招办工作人员诈骗高考学生105.3万元的被告人张友忠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现年26岁的张友忠是山东临沂人,2010年2月,通过宋某为2名高考学生分别办理艺术生考试合格证、高考统招录取,宋某通过别人办理后告知张友忠,张友忠又告知两位学生的亲属,并在南京林业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的校园网上查到了此两学生的信息,张友忠及两学生的亲属均认为是真的,张友忠分别收取两名学生家长7.5万元和8万元。

  随后,张友忠又让宋某为多名学生办理艺术生考试合格证和高考统招录取手续,宋某嫌钱少不予办理,张友忠就自己在网上办理,在网上通过QQ群搜索招生就业类,网上便有人给其发来了两张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空白的录取通知书,后因其需要量大,网上一个人给其发来了录取通知书样板及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六个高校的公章。张友忠收到后明知是虚假的,不但未停止,反而继续办理,还谎称自己是山东省招办工作人员,认识教育部工作人员,骗取三门峡市两名高考学生家长、1名美术辅导班教师及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一位教师等人的信任,承诺为1名高考学生办理艺术生考试合格证,为25名高考学生办理高考统招录取,骗取105.3万元及仰韶彩陶坊酒6件,其中仅通过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老师张某就诈骗现金93.3万元。

  之后,张友忠伪造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的网上招生录取信息、高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给被骗人,谎称其承诺办理的考生已被相关大学录取。

  后来,被骗者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院校进行了查证,结果却是查无此证。去年8月,感觉上当受骗的三门峡美术辅导班老师和学生家长向三门峡警方报案,同年9月4日,张友忠在济南向一名学生家长催要钱款时,被三门峡警方抓获。同时查获了张友忠用于诈骗的高校印章及空白录取通知书等。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5.23万元发还被骗者,张友忠家属代其退赔被骗者损失31万元。

  湖滨区法院审理认为,张友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5.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已追回赃款15.23万元,张友忠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损失31万元,对被告人张友忠可酌予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张传新 柯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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