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权威解读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4·19”讲话中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详细]
突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在数字经济时代,要以平台思维和社会化思维的模式重新审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这四大主体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他们已经不是主体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和...[详细]
《治理规定》重点规制三大管理相对人
鉴于网络生态治理的对象是网络信息内容,而信息内容的生态治理主要涉及三类主体,即内容的生产者、内容的服务平台和内容服务的使用者,为此《治理规定》重点规制这三大行政管理相对人...[详细]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禁止触碰的十条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详细]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防范和抵制八类不良信息
《治理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八类内容的不良信息。[详细]
三大管理相对人的共同禁止性行为
《治理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不得实施以下禁止性规定。[详细]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监督机
《治理规定》要求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督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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