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
厦门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海沧天竺山薰衣草主题公园。(本报记者黄 嵘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林雯通讯员 杨凤阁)昨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文件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昨日召开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也传递出了这样的声音――要让厦门的农民生活得更好,要让厦门的农业发展得更强,要让厦门的农村建设得更美。
2018年,我市三农工作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统筹考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
立春一日,百草回芽。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也已经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