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限购再次升级。昨日下午,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厦门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新购买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新政从3月25日起实施。
此次厦门共出台了七条新规来平稳楼市。新规明确,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厦门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厦门本市限购1套住房;通过赠予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住房”明确包含了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外,新规还规定各商业银行需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通过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同时,公证机构将不受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办理委托权限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内容的公证;涉及转委托的,只能转委托一次。持未取得房产证即办理委托,以及超过1次以上转委托的公证委托书,申办房产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受理。
针对中介市场,新规明确业主、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时,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据悉,相关部门将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违规“炒房”、制造或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违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