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鹭岛清风”获悉,近日,厦门市翔安区纪委通报了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通报中称,2015年,时任翔安区马巷镇曾林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主任蒋木森和居委会委员蒋志腾等人利用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社区集体资金等职务便利,通过虚造施工合同、会议纪要等方式,套取社区垃圾转运平台建设结余资金4.49万元,社区11名干部进行私分。
此外,2013年至2015年间,该社区向居民和社区内企业收取建房手续费、卫生管理费共计20.55万元未入账,设立“小金库”用于其他支出。
2016年5月,翔安区纪委给予蒋志腾、蒋渊泉(社区党支部原委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蒋木森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蒋培养(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蒋加强(社区党支部原委员)、蒋龄值(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蒋美玉(社区党支部原委员)、陈进步(原社区干部)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