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一、任命陈小平为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免去方群、林蔚芬(女)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冯潮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三、免去刘朝阳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免去陈星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免去阮学智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六、任命张兆民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七、任命成苏明、赖德芳、游小峰、陈时雄、陈国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