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2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陈国龙)1月17日晚7时许,惠安公安刑侦大队民警在泉州市江南社区,抓获涉嫌入室盗窃的湖南省永顺县籍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涛、陈某红、郑某军等3人,成功破获近期在惠安螺城辖区入室盗窃案件9起,涉案金额10万元左右。
两起入室盗窃手段相同警方串并案调查
据悉,去年12月10日9时许,惠安螺城镇世纪大道新亭尾小区王某红报案称:其住宅遭到犯罪嫌疑人撬锁入室盗窃,被盗走现金3000元、戒指、项链、两对手环、儿童项链、挂坠等物品被盗,总价值约2.5万元。今年1月14日下午5时许,惠安螺城企塘花园商住区5号楼某室又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专用工具开锁入室盗窃,与12月10日新亭尾小区入室被盗案手段相同,认为是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警方当即串并案开展侦查。
在侦查中,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视频监控资料分析,通过采取图侦、网侦等多种手段,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乘坐一部小轿车前来作案。民警以车查人,很快锁定三名犯罪嫌疑人租住在泉州市区,并查明其身份。
经济拮据3个老乡合伙作案
1月17日晚,刑侦大队民警根据侦查掌握的情况,在鲤城区浮桥一饭店内当场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红(男,36岁)、郑某涛(男,38岁)、郑某军(男,28岁)等3人,他们都是湖南永顺县人。警方在现场同时查扣用于盗窃的小轿车及对讲机等工具。
经审查,陈某红系劳改释放人员,2006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去6年12月初,他从湖南带茶油来泉州卖,因生意不好,没赚到什么钱,经济吉拮;郑某涛做生意亏本欠钱,债主一直催着要款;犯罪嫌疑人郑某军因借钱买车,手头上也比较紧。
都缺钱花,在郑某涛的提议下,三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实施盗窃作案。购买了作案工具后,从去年12月份始,在螺城居民区作案。由郑某军开车,陈某红负责在楼下望风,郑某涛负责开锁入室实施盗窃,一旦发现有人进入住宅区,陈某红即用对讲机通知郑某涛离开。3人先后在惠安螺城入室盗窃作案9起,涉案金额10万元左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红、郑某涛、郑某军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