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泽区发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11月29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告
征收范围及签约期限
征收范围:清源街道城口、西宝社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包括:住宅、店面、“住改非”经营性用房、企业用地、厂房等,具体以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签订协议及搬迁期限以丰泽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征收补偿对象
凡在本征收范围(具体以征收红线图为准)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安置地点
就近地段新建安置房或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就近安置房源、丰泽区存量就近安置房源。
面积测算
面积测量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房地产测绘技术规范结合城东、北峰片区建设指挥部房屋征收中已实际执行测绘办法计算。
补偿方式
住宅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两种,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
店面、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补偿价格
采取货币补偿的有优惠奖励。对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含套房)评估价值单价2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对征收非住宅房屋给予每平方米评估价值单价1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
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购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统筹的就近新建商品房评估基准价格为8200元/㎡,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按优惠价6000元/ 平方米结算。
(来源:丰泽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