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11月13日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为开展以来,福州交警在城区范围查处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违法行为6.4万余起。
交警表示,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根据规定,非机动车违反通行规定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20元罚款。 (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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