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9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凌龙 杨嘉恒 王伟伟)23岁的江西男子魏某逛商场,趁店员不注意,偷走一双上千元的鞋子。魏某除了因此要为鞋子“买单”,还被晋江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昨日,民警将1140元买鞋款送交给鞋店。
魏某明目张胆偷鞋子
9月11日中午,晋江罗山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商场鞋店称店里被人偷走一双鞋,价值1000多元。经民警走访调查,原来,鞋子是9月9日晚上被盗的。第二天,店员盘点时并未发现,直到第三天才发现店里少了一双鞋子。
根据店里的监控视频,9月9日晚9时许,一名男子趁着店员不注意,偷走了鞋子。民警进一步调取商场外监控录像,发现这名男子偷走鞋子后,骑一辆自行车逃离商场。9月11日下午3时许,该名男子魏某在晋江灵源街道被抓获。
据魏某交代,他在灵源街道的一个楼盘做销售,案发当日,他一个人逛商场,见鞋店里的店员都在收银台忙碌,而靠近门口橱窗里摆放着不少鞋子,一时起了贪念,便偷走了鞋子。在回宿舍途中,他还特意停下来试穿了下,码数刚刚好。魏某被抓获后,民警在其宿舍内发现了被盗的鞋子。
因鞋子已经被魏某穿过,无法再放回店里卖,魏某表示愿意为鞋子“买单”,但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魏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